罂粟花,在阳光下显得分外美艳、妖娆,仿佛燃烧在丛中的野火,令人目眩。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种植它就是违法,超过500株就是犯罪。
近日,蚌埠公安高新分局秦集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村民孔某在其家门口种植罂粟。
民警对村民孔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罂粟是一种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经过民警普法,村民孔某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当场配合民警铲除了罂粟,表示以后绝对不会再种植。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