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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怀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2年2月,被告人邵某驾驶小型轿车时手持手机与他人微信聊天,在怀远县荆山镇境内,沿049县道自西向东以75-78km/h 的速度超速行驶,在超车驶入道路左侧时,与道路左侧相向行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邵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邵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经社区影响评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综合全案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各种手机应用App走进人们的生活,不少人患上“手机依赖症”,甚至在开车的空当也会刷微博、发微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不要聊微信、玩手机,可能就在你疏忽大意的几秒里,带来不可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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