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线上线下同时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街道)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蚌埠市住房保障政策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为优化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申请审核流程,规范审核程序,经研究,我县从本公告之日起对公租房申请开展线上线下同时受理,现就我县城区公租房(含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申请受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申请公租房保障(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具有本县荆山镇、榴城镇、白乳泉街道、望淮街道非农业户籍(具体见“受理范围”),入怀户籍在两年(含两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同一户籍长期共同生活和居住;
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2635元以下:其中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791元以下)、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791元以上1187元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1187元以上2635元以下),人均月收入超过2635元不予保障;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含)以下,总面积不得超过54平方米(含无住房,自有住房出售或转让需2年以上)。
二、受理范围
(一)以下范围内社区居民(空挂户除外)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公租房保障
荆山镇:老西门、梅郢、东庙、马湖、建强、菜园社区。
榴城镇:何巷、望淮、榴城、双墩、马头、引凤、新怀、新城、泰山、新河、屾河社区。
白乳泉街道:乳泉、元宝塘、顺河、望月、卞和、荆山、光明、文昌、圣泉、永平、靠山社区。
望淮街道:邵圩、新桥、新星、魏岗、榴花社区。
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线上线下均到居住地所在镇或街道受理点申请。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1.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变更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等)的,变更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变更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3.家庭成员自有车辆购车款(含税)达10万元以上(含)或自有车辆达两辆以上(含)的(查验购车原始发票);
4.家庭成员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
5.智障残疾、精神残疾及其他重度残疾且无法定赡养人和监护人的申请人以及子女在本地居住且有赡养能力的70周岁(含)以上单身老人;
6.虽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经调查核实存在购、建房屋事实或所住房屋确实是本户或父母、子女的;
7.在征迁安置中安置面积大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
8.申请人对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书面申请书及申请人近期照片;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复印件要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法院公章);
4.租住房屋合同;
5.居住地、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证明以及房屋产权产籍证明;
6.申请人本人提供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正在享受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和银行卡;
8.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工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或养老金待遇证明等;
9.患有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住院病历、医院证明;患有残疾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残疾证(以新《残疾证》为准);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如结婚证、军烈属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
四、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申请方式,切勿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提出申请。
(一)线下申请
申请人按受理范围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民政所或办事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荆山镇受理地点:荆山镇民政所
榴城镇受理地点:榴城镇民政所
白乳泉街道受理地点:老党校院内
望淮街道受理地点:望淮街道办事处
(二)线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皖事通APP(需实名认证注册)搜索“蚌埠公租房申请”,定位“怀远县”,按提示填写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证件进行申请(具体申请流程附后)。
五、结果公示
通过初审的拟保障公租房家庭,将在县政府网站(http://www.ahhy.gov.cn/)、镇(街道)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中进行公示,申请户可通过上述方式查询申请结果;线上申请还可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皖事通APP查询申请结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