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婚姻登记领域 “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经安徽省民政厅和蚌埠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开展内地婚姻登记 “市内通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二、适用对象
一方 (或双方) 户籍在蚌埠市的内地居民。
三、实施内容
( 一 ) 适用范围
符合上款要求的当事人,可以在本市任一县 ( 区 )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 二 ) 不适用范围
1.婚姻登记档案查询、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等其他事项,暂不实行 “市内通办”。
2.本市内地居民与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暂不实行“市内通办”,仍由蚌埠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四、预约方式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预约,优先办理预约的跨区域婚姻登记。当事人可通过安徽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皖事通”APP、电话预约等方式预约办理。
五、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